2月1日,全面注冊制改革正式啟動,資本市場駛向新征程。如今,已經四個多月過去,IPO企業的數量有何變化?撤否率是否“抬頭”?
近日,南都灣財社記者梳理Wind上今年2月--5月IPO數據后發現,這一時間段,券商首發保薦家數的總和為711家,其中75個IPO項目鎩羽而歸。不過,與去年同期相比,無論是保薦家數總和還是整體撤否率,均近乎持平。
然而,從單個券商來看,在首發保薦家數前十券商中,撤否率超過10%的有5家,包括海通證券、國泰君安、中金公司、國金證券、招商證券。與去年同期僅有2家撤否率超過10%相比,今年多出了3家,且最低撤否率從1.45%提高至4.9%。其中,招商證券的撤否率之高在頭部券商中罕見。
(相關資料圖)
雖有部分中小券商保薦數量表現突出,但整體來說,投行領域“馬太效應”并未有太大改變,頭部券商投行項目數量依舊遙遙領先,中小券商仍需加大力度,尋找差異化和特色競爭優勢。
募資方向集中在創業板與科創板
全面注冊制實施后,市場一個廣為關注的點是,A股會迎來IPO暴增嗎?
答案是No,至少目前是如此。Wind數據顯示,2023年2月-5月,26家券商首發保薦家數的總和為711家,其中主動撤回家次為69家,審核未通過家次為6家,合計75單IPO項目遭撤否。
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IPO項目多了2家,撤否的家數也多了2家,撤否率基本持平。
從企業IPO募資的方向來看,首選當屬創業板和科創板。這兩個板塊首發保薦家數分別為223家、147家,撤否家數分別為38家、27家。
北交所、主板的首發保薦家數較少,分別為40家、30家,撤否家數分別為9家、1家。不過,北交所的撤否率在所有板塊中最高,為22.5%。
從券商的保薦項目數量來看,2023年2月-5月,首發保薦家數前十名從高到低依次是:中信證券,102家;中信建投,70家;海通證券,64家;民生證券,57家;國泰君安,50家;華泰聯合證券,49家;中金公司,47家;國金證券,36家;招商證券,34家;國信證券,26家。
此外,并非審核的家數越多,撤否率越低。從數據來看,上述十家券商的撤否率依次為:4.90%、7.14%、12.50%、7.02%、12.00%、6.12%、12.77%、11.11%、23.53%、3.85%。
可見,撤否率超過10%的就有5家。與去年同期相比,多出了3家,且最低撤否率從1.45%提高至4.9%。
招商證券撤否率居前
上述十家券商中,招商證券尤為顯眼,該司這一時間段首發保薦家數雖為34家,擠進前十,但撤否率高達23.53%。
這在頭部券商中并不多見。一般來說,由于保薦項目數量的基數較大,頭部券商的撤否率普遍不高。
灣財社記者統計Wind數據后也發現,招商證券曾常年位居十大投行之列,并且排名靠前,但近年來,該司首發保薦家數排名下滑,甚至一度跌出前十。
Wind數據顯示,2022年,招商證券完結的IPO項目共15家,其中8家終止。從此視角來看,其保薦失敗率大幅升至50%以上。招商證券此前發布的年報也顯示,2022年公司投行業務營收同比下滑了43.61%。
投行業務不景氣的另一面,是2022年招商證券頻頻收到罰單。這一年,對招商證券來說委實是個多事之秋。單從監管罰單來說,該司及相關責任人就至少收到6張監管函,發函機構包括證監會、深圳證監局以及滬深兩大交易所。對于一家千億市值券商來說,這個密集度并不多見,處罰事由也頗為多樣化。
其中,在投行業務上,2022年8月9日,深圳證監局對招商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原因是招商證券在從事投資銀行類業務過程中,存在3大問題,涉及保薦、債券承銷與資產證券化業務。
還有更猛的監管重拳。三日后,即8月12日,招商證券公告稱,收到證監會的立案通知書。因該司2014年在開展上海飛樂股份有限公司(現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財務顧問業務工作期間未勤勉盡責,涉嫌違法違規,遭證監會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此事一出,旋即引發軒然大波,畢竟此次立案帶來的影響將會引發一系列的變數。不過,市場并未等待太久,不到一個月,立案調查的初步結論快速公布。9月5日深夜,招商證券公告稱,證監會責令招商證券改正違法行為,沒收業務收入3,150萬元,并處以3,150萬元罰款。
中小券商基數低,撤否率高
灣財社記者發現,2023年2月-5月,除了招商證券,首發撤否率超過20%的券商還有6家,但多為中小規模。
具體來說,首發撤否率從高到低依次是:華金證券,100%,保薦家數1家;東北證券,40%,保薦家數5家;申港證券,33.33%,保薦家數3家;方正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33.33%,保薦家數3家;中銀國際證券,33.33%,保薦家數9家;招商證券,23.53%,保薦家數34家;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20.00%,保薦家數5家。
從上述數據可以看出,中小券商的撤否率雖高,但這與其首發保薦項目數量較少,基數低,撤否率被放大不無關聯。
而綜合2023年2月-5月所有撤否的發行人來看,IPO項目被否,多是與以下原因有關:或是科研營收占比難以證明創新屬性,不符合創業板定位要求;或是客戶結構單一,業績增長嚴重依賴單一客戶;又或是業務成長性、持續經營的能力存疑等。
比如說,上市審核委員會審議認為湖北匯富納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原材料高度依賴單一供應商,未能充分說明采購價格的公允性,未能充分說明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的能力。
上市審核委員會審議認為上海文依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充分說明電纜保護產品業務的成長性、電氣連接產品業務增長的可持續性,未能充分說明其“三創四新”的特征,以及是否符合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的創業板定位要求。
難以“一撤了之”
雖然不少企業IPO被否,但這一時間段,大多數發行人是主動撤回申請材料的。
據灣財社記者觀察,主動撤回材料的原因頗為五花八門:或是財務數據不能滿足上市要求,比如說報告期內業績大幅下滑,甚至出現虧損;或是信披不足,對相關數據的解釋難以展示合理性;或是申報時過于倉促,盡調不充分,“帶病闖關”;又或是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未及時更新等。
不過,并非撤回就能萬事大吉。近年來,券商作為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角色正在被強化,處罰力度也在提升,保薦機構、發行人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IPO保薦項目難以“一撤了之”。
去年12月,中證協也發布了《證券公司投行業務質量評價辦法(試行)》,對券商投行項目的處罰進行了細化。
項目評價采用扣分方式,在項目執業質量基準分值上根據扣分標準進行扣減,直至0分。
其中,多個扣分事項涉及撤否情形。例如,保薦項目未通過上市委或發審委審核,不予核準或注冊,扣100分。在保薦項目撤回申請上,因初審環節發現影響發行條件的問題撤回,扣100分;因被確定為現場督導或現場檢查對象后撤回,扣60分;除因行業政策變化、市場環境變化等合理原因撤回不扣分外,其他原因撤回,扣20分。
(文章來源:南方都市報)
標簽: